一、教职工本人填写《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部门填写《现有在职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教职工本人填写的《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中,“序号”栏不填;“填表日期”栏为2007年8月20日;“学历学位”栏按本人最后学历学位填写;“聘前岗位、职务或职称”栏按学院现聘任的职务、职称填写;“聘用岗位、职务或职称”栏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从中按现聘主要职务填写其中一类;“聘期”栏不填;“考核情况”栏由本部门填写近三年(2004、2005、2006年)的一个总体情况,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两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可填写优秀;“聘用工作组织负责人签名”栏由组宣部统一填写。(具体填写格式可参考样表)
四、部门填写《现有在职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中,“聘前身份”栏填写干部、工人、聘干;“考核情况”栏同个人《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中考核等次相一致;“聘期”栏不填。
五、教职工本人必须于8月24日前将《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交本部门;各部门必须于8月25日前将本人填写的《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两份并附电子版、部门填写的《现有在职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一份并附电子版交组宣部(组宣部邮箱:zxb7763@163.com)。
组 宣 部
2007年8月20日
1、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样表
2、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
3、现有在职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