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4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7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2007年度职称外语考试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各等级相对应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考试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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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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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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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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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用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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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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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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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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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前直接登陆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签上本人姓名后,
由部门汇总后于5月25日前交组宣部,以便及时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主管部门”请选择“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工作单位”请填写学院全称加本人所在部门。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级别、语种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四、收费标准及教材征订
根据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
需要集中订书者另交书费,并填写《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订单》(附件3)由部门汇总后于5月11日下午5:00前交学院组宣部。
考虑到考试时间的变动和保证报名考生及时购买考试用书的实际需要,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开辟了网上售书业务,向订书考生免费挂号邮寄所订考试用书。购书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职称外语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避免在答题卡上漏涂或错涂“试卷代码”。
六、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及相关问题
(一)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的使用标准。
(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当年可在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关于免考和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11类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3类人员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一)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5.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6.援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驻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四)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和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审核确认:
符合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附件1)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附件2),
于5月11日前向组宣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组宣部向人事厅审查报批。
今年职称外语考试政策调整变化多,考试时间安排较紧,希望各部门及时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并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交费,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组宣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